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丽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0329********114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浙0329民初2559号 |
案号 |
(2017)浙0329执29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泰顺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执行人蔡志威、张丽波归还申请执行人蔡家全借款本金人民币300000元及相应利息。 (2)被执行人负担案件受理费3984元,执行申请费44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泰顺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17-02-08 |
发布时间 |
2017-05-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