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海燕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1227********118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渝0238民初2398 |
案号 |
(2018)渝0238执40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巫溪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程飞兵、刘海燕按下列方式向原告薛成先偿还借款本金9.8万元及相应利息(按月利率2%计算):定于2018年3月20日前,清偿自2015年7月20日起至2018年3月19日止期间的利息(已给付的2.8万元应予以扣除);定于2018年9月20日之前,清偿借款本金9.8万元及以后期间的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巫溪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重庆 |
立案日期 |
2018-04-11 |
发布时间 |
2018-07-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