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洛阳润方特油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5515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孟民一初字第180号 |
案号 |
(2019)豫0322执恢13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孟津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洛阳润方特油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洛阳信杰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4444483元,并承担利息。二、上述款项利息从2013年12月21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至本案判决确定付款期间实际支付之日止。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08470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承担。受理费、保全费原告已垫付,在执行时由被告一并给付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孟津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9-11-12 |
发布时间 |
2020-03-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航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322755153355B |
登记机关 |
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孟津区平乐镇上屯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