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姜雷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11221********12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铁县刑初字第70号 |
案号 |
(2016)辽1221执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姜雷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丁美璇、李志敏、王启德、丁春雨因被害人王红娇的死亡发生的死亡赔偿金483560元、丧葬费17188.50元、交通费700元、误工费2100元,合计503548.50元。 二、被告人姜雷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刘树军、吕桂娥因被害人刘丹的死亡发生的死亡赔偿金368648元、丧葬费17188.50元、交通费700元、误工费2100元,合计388636.5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铁岭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16-01-06 |
发布时间 |
2016-03-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