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陈洪义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20422********123X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吉0422民初1572号
案号
(2019)吉0422执78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东辽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要求陈洪义、胡恩晶给付申请人借款本金800000元及利息;月利1分,自2018年1月起开始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案件受理费5900元由二被告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东辽县人民法院
省份
吉林
立案日期
2019-11-18
发布时间
2020-02-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