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钟万林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2121********125X
执行依据文号
(2012)章民四初字第126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12)章执字第0051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012)章民四初字第126号民事判决书 据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百二十六条、第二百三十五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由被告钟万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黎金水200000元及利息。(以200000元为基数,自2011年7月20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 二、由被告钟万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黎金水2011年7月20日至2012年3月31日的租金147830.473元.(37691.45元+256天×2.2元/吨/天×75.9248吨+256天×0.006元/个/天×43866个) 三、由被告钟万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退还原告黎金水钢管75.948吨、扣件43866套;并按钢管2.2元/吨/天、扣件0.006元/个/天支付上述租赁物从2012年4月1日起至实际退还之日止的租金。 四、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4205元,由原告承担4205元,被告承担100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章贡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12-11-19
发布时间
2015-09-0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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