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吴启兵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2621********13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文平民初字第146号 |
案号 |
(2015)文法执字第0044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文山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吴启兵、罗俊武、杨国昌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原告於学飞合伙投资人民币371409.95元;被告吴启兵、罗俊武、杨国昌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原告於学飞合伙三七损失款人民币856592.41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文山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15-08-05 |
发布时间 |
2015-11-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它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