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北流市东森贸易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9273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桂0981民初1209号 |
案号 |
(2019)桂0981执39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流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北流市东森贸易有限公司偿还原告广西北流市瑞丰阳商贸有限公司、李有借款本金75万元;二、驳回原告广西北流市瑞丰阳商贸有限公司、李有的其他诉讼请求。上述判决金钱给付义务,义务人应于本案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逾期则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执行。案件受理费11300元(原告已预交5650元),由被告北流市东森贸易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流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19-02-14 |
发布时间 |
2019-06-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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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陈姿妤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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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北流市鑫山工业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