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巩义市汇鑫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5229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豫0181民初6585号 |
案号 |
(2020)豫0181执19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巩义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巩义市汇鑫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河南巩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00万元,并支付该款自2017年2月22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月利率8.52‰计算的利息,支付自2017年11月16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月利率4.26‰计算的罚息;二、被告郑州骏科纳鑫特种陶瓷制品有限公司、刘荣安、王会贤、刘晓强、崔航航对上述借款本金200万元及利息、罚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巩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1-17 |
发布时间 |
2020-03-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刘晓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181752293387P |
登记机关 |
巩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巩义市孝义镇西沟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