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龚建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0111********141X
执行依据文号
(2016)赣01民终1927号
案号
(2017)赣0191执15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22800元,由上诉人万红兰、龚建华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17-04-06
发布时间
2017-04-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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