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钱胜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10229********141X
执行依据文号
(2016)沪0118民初05670号
案号
(2017)沪0118执908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钱胜强应归还原告颜雪刚借款人民币24万元,此款被告钱胜强于2016年7月5日前归还原告颜雪刚5万元(已履行),于2016年9月25日前归还5万元,于2017年1月28日前归还4万元,于2017年7月31日前归还5万元,于2018年2月16日前归还5万元,若被告钱胜强有任意一期未按约支付,原告颜雪刚可就剩余款项一并向青浦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被告钱胜强另行支付原告颜雪刚违约金7万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省份
上海
立案日期
2017-11-06
发布时间
2018-01-3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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