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茅建忠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623********145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晋0106民初678号 |
案号 |
(2019)晋0106执217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茅建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贷款本金67378.83元及利息(自2017年12月9日起至贷款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年利率24%计算); 二、驳回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的其它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921元、保全费867元,由被告茅建忠负担(此款原告已预缴)。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19-07-16 |
发布时间 |
2019-09-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