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锁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3025********15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云0524民初532号 |
案号 |
(2019)云0524执90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昌宁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李锁定于2019年7月30日前归还卡号为4637580037462391的信用卡2019年3月7日止的透支总额人民币80290.76元(其中本金65314.01元、利息9664.05元、手续费988.2元,滞纳金4324.5元)及从2019年3月8日至实际还清之日止的利息、手续费、滞纳金等费用。本案征收案件受理费904元,由被告李锁负担。(被告未缴纳,原告已退费)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昌宁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19-08-13 |
发布时间 |
2019-10-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