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深圳市兴飞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7718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深仲裁字第1458号 |
案号 |
(2018)粤03执197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深圳仲裁委员会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基于上述意见,仲裁庭裁决如下:一、第一、二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偿还所欠的借款本金人民币15,000,000元及其利息(利息暂计至2018年6月19日为人民币4,160,000元,之后利息以所欠借款本金为基数按照月利率2%的标准计算至全部借款本息清偿之日止);二、第一、二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补偿律师费人民币600,000元;三、申请人为主张债权所产生保全费人民币5,000元、保全担保费人民币15,480元由第一、二被申请人连带承担,第一、二被申请人应补偿给申请人;四、本案仲裁费人民币87,407元,由第一、二被申请人连带承担,该费用申请人已预交,由第一、二被申请人径付申请人人民币87,407元。第一、二被申请人于本裁决送达之日起3日内履行上述裁决所定的义务。如两被申请人未按上述期限履行付款义务,则两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8-09-10 |
发布时间 |
2020-03-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陈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7771890688 |
登记机关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鹤洲社区洲石路743号深业世纪工业中心B栋5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