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雷胜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0102********151X
执行依据文号
(2012)丹民初字第621号
案号
(2017)桂1221执恢2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由被执行人李雄武向南丹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偿还借款500万元及利息,承担案件受理费24 141.5元。莫美娥、广西银海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雷胜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丹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17-04-17
发布时间
2017-05-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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