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赵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2928********152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3)台三行审字第00315号 |
案号 |
(2013)台三执非字第0028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台州三门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对申请执行人三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作出的三人口计生征字[2013]第401号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准予强制执行,由被执行人李灼洋、赵娟向申请执行人三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缴纳社会抚养费人民币1130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台州市三门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13-12-13 |
发布时间 |
2014-09-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