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蓝海英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2123********152X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赣0702民初5246号
案号
(2020)赣0702执124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 一、由被告蓝海英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何升支付房屋租金446237.4元(该租金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30日); 二、由被告蓝海英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何升支付逾期缴纳租金的违约金48265.15元(该违约金算至2019年7月20日;2019年7月21日至租金付清之日止的违约金,以尚欠租金总额为基数,按月利率2%计算);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723元,减半收取计4361.50元,由被告蓝海英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0-05-08
发布时间
2020-05-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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