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浙江康鑫变压器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82930****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浙1022民初3308号
案号
(2019)浙1022执50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台州三门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由被告浙江康鑫变压器有限公司、胡传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归还原告郑成高借款本金人民币 540000 元并支付利息(其中 300000 元本金的利息按月利率 2%自 2015 年 5 月 10 日起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另外 240000 元本金的利息按年利率 6%自 2018 年 7 月 23 日起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三门县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19-01-28
发布时间
2020-03-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陈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1022782930631F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浙江省三门县海游街道悬渚下山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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