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郎俊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824********165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京0118刑初283号 |
案号 |
(2017)京0118执279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人郎俊军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7月21日起至2017年11月20日止,罚金限判决生效后30日内缴纳);继续追缴被告人郎俊军违法所得人民币二万元,发还失主沈威。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17-06-14 |
发布时间 |
2017-10-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