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郎俊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0824********165X
执行依据文号
(2016)京0118刑初283号
案号
(2017)京0118执279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人郎俊军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7月21日起至2017年11月20日止,罚金限判决生效后30日内缴纳);继续追缴被告人郎俊军违法所得人民币二万元,发还失主沈威。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
省份
北京
立案日期
2017-06-14
发布时间
2017-10-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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