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忠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2622********177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台黄宁商初字第00230号 |
案号 |
(2015)台黄执民字第0323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台州黄岩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陈忠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原告浙江荣新工贸有限公司借款40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00元,减半收取400元,由被告陈忠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15-11-13 |
发布时间 |
2016-02-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