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重庆市丰都县福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5002********177H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渝03民初189号 |
案号 |
(2019)渝03执46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重庆福佑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市丰都县福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向重庆市丰都县第一建筑工程公司支付 5D 项目下拆除、除渣等项目工程款 4677938.06 元,并以 4677938.06 元为基数,从 2015 年 10 月 11 日起按年利率 24%计算违约金至付清时止; 二、重庆福佑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市丰都县福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向重庆市丰都县第一建筑工程公司支付 5D 项目下危崖、边坡等项目工程款 4132831.11 元,并以 4132831.11 元为基数,从 2016 年 1 月 21 日起按年利率 24%计算违约金至付清时止; 三、重庆福佑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市丰都县福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向重庆市丰都县第一建筑工程公司支付危崖、边坡等项目工程的保修金 217517.43 元,并以 217517.43 元为基数,从2017 年 1 月 15 日起按年利率 24%计算利息至付清时止; 四、重庆福佑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市丰都县福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返还重庆市丰都县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工程保证金300万元,并以 300 万为基数,从 2015 年 8 月 6 日起按年利率 24%计算利息至清偿之日止。重庆福佑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市丰都县福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返还重庆市丰都县第一建筑工程公司保证金 10 万元,并从 2015 年 8 月 31 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年利息至清偿之日止; 五、被执行人支付申请人一审诉讼费1300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重庆 |
立案日期 |
2019-07-22 |
发布时间 |
2019-12-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周晓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00230345958177H |
登记机关 |
重庆市丰都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重庆市丰都县名山街道双桂街83号3单元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