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杨云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3025********18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云0524民初1328号 |
案号 |
(2019)云0524执51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昌宁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告杨云赔偿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昌宁支公司赔偿款90000元,当庭兑付10000元,剩余80000元,定于2018年3月30日前付40000元,2018年6月30日前付40000元。本案征收案件受理费1250元,由被告杨云负担。(被告已缴纳结算、原告预交诉讼费已退)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昌宁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19-03-15 |
发布时间 |
2019-05-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