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欣茹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59001********188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新4301民初1586号 |
案号 |
(2017)新4301执36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阿勒泰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张欣茹、陈亚兵偿还原告何祥安材料款37478元及交通费3066元,合计40544元,此款于2016年12月15日前支付20000元;余款20544元于2017年3月20日前前一次性付清; 二、案件受理费912元,减半收取456元,由被告张欣茹、陈亚兵负担。 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笔录上签名或捺印起生效。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阿勒泰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17-06-13 |
发布时间 |
2017-06-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