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孔祥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2501********195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川律公证执字第181号 |
案号 |
(2015)锦江执字第0131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四川省成都市律政公证处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申请执行人为孔祥玉、周福英,执行标的为偿还人民币6018727.07元至结清日产生的利息、违约金以及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费用。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锦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15-06-26 |
发布时间 |
2016-10-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