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顾艳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0121********201X
执行依据文号
(2015)呼民二商初字第1003号
案号
(2016)黑0111执22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顾艳军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分别偿还原告哈尔滨市呼兰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人10,000.00元利息及罚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16-01-28
发布时间
2016-09-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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