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叶安康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0206********203X
执行依据文号
(2013)甬仑榭商初字第00154号
案号
(2014)甬仑执民字第0075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宁波北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叶安康应归还原告王燕钫借款人民币40000元并支付自2013年8月26日起至判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息支付损失,该款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付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北仑区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14-03-05
发布时间
2014-08-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