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蔡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0227********203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甬鄞邱民初字第00226号 |
案号 |
(2016)浙0212执454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宁波鄞州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蔡军赔偿原告任向晖1 000 000元,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理清;二、被告蔡军支付原告任向晖违约金200 000元,赔偿利息损失166 166元,合计366 166元,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理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16-09-08 |
发布时间 |
2017-01-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