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聂慧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0721********204X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赣0791刑初289号
案号
(2020)赣0791执77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聂慧芳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 (刑期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2月25日起至2031年6月24日止。罚金限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 二、继续追缴被告人聂慧芳的违法所得102541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0-06-04
发布时间
2020-12-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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