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聂慧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0721********204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赣0791刑初289号 |
案号 |
(2020)赣0791执77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聂慧芳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 (刑期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2月25日起至2031年6月24日止。罚金限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 二、继续追缴被告人聂慧芳的违法所得102541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6-04 |
发布时间 |
2020-12-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