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赖燕林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0628********204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闽0211民初1501号 |
案号 |
(2019)闽0211执190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解除原告天下行租车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与被告赖燕林于2014年11月3日签订的《车辆长期租赁合同》及相关附件; 二、被告赖燕林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天下行租车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租金840元; 三、被告赖燕林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天下行租车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租车违约金59400元; 四、被告涂巧玲对被告赖燕林的上述债务共计60240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五、驳回原告天下行租车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19-06-03 |
发布时间 |
2019-11-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