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通化东特葡萄酒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0534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京0101民初3648号 |
案号 |
(2017)京0101执621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通化东特葡萄酒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立即停止使用与原告上海巴克斯酒业有限公司涉案RIO锐澳玻璃瓶装预调鸡尾酒包装、装潢相似的包装、装潢;二、被告通化东特葡萄酒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就其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原告上海巴克斯酒业有限公司经济损失300万元及因诉讼支出的合理费用4200元;三、被告通化东特葡萄酒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就其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在《经济日报》上连续一周刊登消除影响的声明(声明内容需经本院审核,逾期不执行,本院将在全国性的报纸上刊登本判决主要内容,其费用由被告通化东特葡萄酒有限公司负担);四、被告通化东特葡萄酒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就其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在其管理的网站www.thdongte.com及www.biowine.cn上连续一个月刊登消除影响的声明(声明内容需经本院审核,逾期不执行,本院将在全国性的网站上刊登本判决主要内容,其费用由被告通化东特葡萄酒有限公司负担);五、驳回原告上海巴克斯酒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17-08-04 |
发布时间 |
2017-12-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7)京0101执6217号 |
立案日期 |
2017-08-04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3043006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沈永焕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20524605344164T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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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柳河镇修正路1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