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汪萍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622********208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京0101民初8489号 |
案号 |
(2017)京0101执613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汪萍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借款本金四十三万七千五百二十二元八角四分及相应利息、罚息、复利(其中截止至二O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的利息为四万四千八百三十八元零七分、罚息为一万七千二百七十八元零二分,自二O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罚息、复利按双方签订的个人信用贷款合同约定计算)。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17-08-03 |
发布时间 |
2017-11-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