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谢鹏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22401********211X
执行依据文号
(2015)图民初字第135号民事调解书
案号
(2015)图执字第0047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图们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t被告徐卫慧于2015年7月20日之前偿还原告图们市德宇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 二、\t被告谢鹏宇、孙丹、杜长林、马文静对上述借款的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案件受理费4300元,减半收取2150元,由被告徐卫慧、谢鹏宇、孙丹、杜长林、马文晶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吉林省图们市人民法院
省份
吉林
立案日期
2015-08-07
发布时间
2016-04-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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