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黄春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0203********215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鄂铁山刑初字第00010号 |
案号 |
(2017)鄂0205执11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铁山区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黄春风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二〇一三年六月十一日起至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日止); 二、被告人熊伟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九千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三、随案移送作案工具铁凿子2根、线手套1双、弹子锁1把、旅游鞋1双、皮鞋2双予以没收。 上述所处罚金,应在本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黄石市铁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17-06-01 |
发布时间 |
2017-09-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