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乔海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10225********22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2)浦刑初字第2930号 |
案号 |
(2014)浦执字第0484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乔海平自愿一次性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瞿雄医疗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后续治疗费等全部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200,000元,于签收本调解书时支付人民币50,000元,余款人民币150,000元于2013年12月31日前支付清。 二、双方当事人别无其他纠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上海 |
立案日期 |
2014-02-28 |
发布时间 |
2014-10-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