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乔海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10225********221X
执行依据文号
(2012)浦刑初字第2930号
案号
(2014)浦执字第0484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乔海平自愿一次性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瞿雄医疗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后续治疗费等全部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200,000元,于签收本调解书时支付人民币50,000元,余款人民币150,000元于2013年12月31日前支付清。   二、双方当事人别无其他纠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省份
上海
立案日期
2014-02-28
发布时间
2014-10-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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