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藏双琴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22404********222X
执行依据文号
(2015)珲民一初字第1201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19)吉2404执恢5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珲春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 被告臧双琴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立即偿还给原告董春静借款15万元。 一审案件受理费3300元,由被告臧双琴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珲春市人民法院
省份
吉林
立案日期
2019-04-03
发布时间
2019-04-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