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伍岳胜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321********225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浙0182民初941号 |
案号 |
(2021)浙0182执34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浙江省建德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伍岳胜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陈健返还投资款本金人民币70000元及利息5000元、并向原告陈健赔偿违约金损失50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建德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2-07 |
发布时间 |
2021-03-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