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谭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0624********226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鄂南漳城民初字第00039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16)鄂0624执44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漳县人民法院城关法庭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谭远青偿还原告中国邮政银行南漳县支行借款本金22253.82元及利息;被告包元青、谭静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16-05-30 |
发布时间 |
2016-06-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