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应飞杭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0722********23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浙0784民初4595号 |
案号 |
(2018)浙0784执239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浙江永康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执行人应飞杭归还申请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康市支行借款人民币20000元并支付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由被执行人应飞杭归还申请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康市支行借款人民币80000元并支付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由被执行人陈梅蕊、马兰菊、李香云、李筱帆、李福东、吴阿林、李鹏对上述第一、二项款项承担共同还款责任;由被执行人李笑峥对上述第一、二项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永康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18-05-11 |
发布时间 |
2018-07-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