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春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20619********232X
执行依据文号
(2017)鄂1321民初2066号
案号
(2019)鄂1321执8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随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李春兰于本判决送达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一次向原告丁新军清偿借款本金244000元及利息(自诉讼之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至该款付清之日止,被告已偿还的19000元从中予以扣减)。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随县人民法院
省份
湖北
立案日期
2019-01-09
发布时间
2019-06-0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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