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赵永胜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1421********247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闽0182民初2568号 |
案号 |
(2019)闽0182执188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赵永胜、林舒雯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返还周国锋借款400000元及利息(按照月利率2%计算,其中12000元借款利息自2015年5月8日起计,388000元借款利息自2015年10月9日计,分别计至各笔借款清偿之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19-07-18 |
发布时间 |
2019-08-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