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韦松雪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0221********248X
执行依据文号
(2016)桂0221民初2340号
案号
(2017)桂0221执135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借款本金70000元,并支付原告林媛相应的利息(利息计算为:以借款本金70000元为基数,从201 5年12月8日起到借款清偿完毕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付);2、被执行人韦松雪向申请执行人林媛支付案件受理费1795元、公告费700元,两项合计2495元;3、被执行人韦松雪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柳江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17-09-11
发布时间
2017-10-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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