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陶敏荣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2525********25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浙1126民初515号 |
案号 |
(2019)浙1126执147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丽水庆元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陶敏荣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李先平借款本金280000元并支付利息(利息以7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自2015年12月11日起计算至借款还清之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庆元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19-11-04 |
发布时间 |
2019-11-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