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董海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0123********26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浙0111民初1433号 |
案号 |
(2020)浙0111执239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杭州富阳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董海归还梁俊华借款本金35000元,并可要求被告董海支付自2020年3月26日起至借款还清日止,以35000元借款本金的未还部分为基数,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7-15 |
发布时间 |
2020-08-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