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从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2626********223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浙1022民初3404号 |
案号 |
(2021)浙1022执230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台州三门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执行人叶利平、徐四撑支付给申请执行人台州商汇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代偿款 6 8 2 6 1. 6 7元及资金占用费,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2)被执行人吴元祖、王从强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执行人吴元祖、王从强承担保证责任后,依法有权向被执行人叶利平、徐四撑追偿。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三门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1-11-01 |
发布时间 |
2021-11-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