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杨国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12321********4516
执行依据文号
(2016)新0109民特30号
案号
(2017)新0109执19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裁定如下:申请人闫学兵与新疆恒威新厨房设备有限公司、新疆安美静贸易有限公司、杨国华、胡邦珍于2016年12月28日经乌鲁木齐市米东区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达成的(2016)年(米东)民调字第068号人民调解协议有效。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
省份
新疆
立案日期
2017-01-25
发布时间
2017-11-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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