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黄成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00109********13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渝0109民初7945号 |
案号 |
(2021)渝0109执616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被告黄成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支付原告曾智鑫从2012 年 7 月至 2021 年 5 月的生活费共计 53 500 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二、驳回原告曾智鑫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 80 元,减半收取 40 元,由被告黄成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重庆 |
立案日期 |
2021-08-25 |
发布时间 |
2021-11-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