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叶建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0325********2239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浙0381民初3399号
案号
(2021)浙0381执664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叶建丰、姜秀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偿还原告浙江瑞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编号为8581120200072655《个人循环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150000元及利息(期内欠息5310.14元,复利以期内欠息5310.14元为基数从 2021年4月21日起按年利率15.675%计算至实际履行完毕日,罚息以本金150000元为基数从2021年4月21日起按年利率10.45%计算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瑞安市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1-07-09
发布时间
2021-11-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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