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宋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11224********093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辽0213刑初161号 |
案号 |
(2021)辽0213执162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宋涛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11月16日起至2021年11月13日止,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被告人姜海涛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二、被告人宋涛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赔被害人宋荻经济损失人民币700元;被告人宋涛、姜海涛共同退赔被害人王树海经济损失人民币500元、退赔被害人连丰药房店主于秀玲经济损失人民币200元、退赔被害人胖姐包子铺店主张英南经济损失人民币90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21-05-26 |
发布时间 |
2021-11-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