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定西市安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7627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甘1123民初772号 |
案号 |
(2018)甘1123执38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渭源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被告漆兵长赔偿原告甘肃省定西公路管理局渭源公路管理段车辆维修费100156元。二、由被告定西市安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718元,由原告负担500元,剩余部分二被告平均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渭源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18-04-18 |
发布时间 |
2018-08-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8)甘1123执386号 |
立案日期 |
2018-04-18 |
执行法院 |
渭源县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102374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郭宏飞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21102576270003K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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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西部汽车城18号楼B6-18-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