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深圳市星之盛精密电子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7766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赣0727民初2526号 |
案号 |
(2021)赣0783执121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龙南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深圳市星之盛精密电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江西鑫鸿顺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货款人民币385191.5元及其利息(利息自2020年9月27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7.7%计算)。二、驳回原告江西鑫鸿顺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641元、保全费2520元,由被告深圳市星之盛精密电子有限公司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龙南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05-19 |
发布时间 |
2021-11-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盛伟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577660767J |
登记机关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坪东社区富坪路华厦园B4栋201 |